無明是什麼?
———————– 隆波帕默尊者法談
我們想透過“想要”去對治“想要”是不可能的。比如,我們知道“想要”生起會導致苦,我們就會想要“不想要”,想要“不想要”,那還是“想要”——稱之為“無有愛”,想“沒有”,想“不成為”。我們一定要清楚:慾望的根源是不了解身心的實相。如果我們知道身心的實相,知道身本身就是苦,心本身就是苦,想要或慾望就再也不會生起。
知道身心的實相,稱之為“明”;不知道身心的實相,稱之為“無明”。因此,如果我們能夠直接清除無明,慾望即“想要”再也不會生起。一旦沒有了“想要”,心裡面的苦就再也不存在了。因此,佛陀的開示全都符合因果(法則)。有因,也就是有無明——不知道身心的實相,所以才會生起慾望,慾望是果,是無明的結果,而這個慾望又會變成因,變成苦的因,讓我們生起苦。
因此,佛陀的法全都是符合因果法則的。要想清除結果,是辦不到的,只能在因地上面用功。只要什麼時候還有慾望存在,苦就依然存在。什麼時候還有無明存在,慾望就存在。無明是什麼?無明就是不知道實相——不知道“苦”,不知道“集”(苦因),不知道“滅”,不知道“道”,即不知道“四聖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