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導引

法談摘錄系列︱《五蘊》篇

原創 隆波帕默尊者

禪窗翻譯組 禪窗 2019-06-21

1

能夠讓真正的覺性與智慧生起,

從而使道與果生起的修行原則,

其實並不復雜, 就只有一丁點:

有覺性, 以安住且中立的心, 照見身心的實相。

這是隆波對“ 毗缽舍那修行原則” 的總結。

有覺性, 以安住且中立的心,

照見名色的實相,

就是學習與探究組合成為“ 我” 的色法與名法。

無需去觀別人的身心,

觀自己的色, 觀自己的感覺、念想,

根本不用去看別處的。

2 0 1 0 年1 0 月1 0 日A

0 0 : 0 7 : 2 8 ~ 0 0 : 0 8 : 1 6

2

修習奢摩他,

是為了讓心擁有快樂、寧靜,

令心變善, 獲得力量。

修習毗缽舍那, 是為了

洞見名、色、身、心、蘊、界的實相,

聽起來好像多得不得了,

實際上, 淺顯地說就是:

照見身與心的實相。

2 0 1 1 年5 月2 7 日

0 0 : 1 7 : 3 5 ~ 0 0 : 1 7 : 5 6

3

四念處中論及的“ 世間” ,

指的是名與色,

可別翻譯成“ 地球” 。

終結於世間, 就是終結於名與色— —

 擺脫名與色的纏縛。

2 0 1 2 年8 月2 6 日A

0 0 : 0 4 : 3 1 ~ 0 0 : 0 4 : 4 1

4

要有覺性。

有覺性去知道什麼? 知道身與心。

更精准的說法應該是: 知道名與色,

通俗的說法是: 知道身與心。

名色與身心並非完全一致,

相反, 它們相去甚遠。

在起步階段, 暫且說: 知道身與心。

2 0 1 0 年1 0 月1 0 日A

0 0 : 0 8 : 1 7 ~ 0 0 : 0 8 : 3 8

5

色法、名法的實相, 即“ 三法印” 。

2 0 1 1 年5 月2 7 日

0 0 : 1 8 : 0 5 ~ 0 0 : 1 8 : 0 6

6

隆布特長老開示:

終結於世間之後, 並非空無一物。若說成“ 空無一物” ,

那是邪見, 稱為“ 斷見” 。若說成“ 恒常不滅” ,

也是邪見, 稱為“ 常見” 。

2 0 1 1 年8 月2 6 日A

0 0 : 0 4 : 3 0 ~ 0 0 : 0 4 : 4 8

7

稱之為“ 五取蘊” 的事物,

也就是組合成“ 我” 的事物:

有色法;

苦、樂的感覺, 稱為“ 受蘊” ;

記憶與界定, 稱為“ 想蘊” ;

造作好、造作壞、造作不好不壞, 稱為“ 行蘊” ;

對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心方面的感知, 稱為“ 識蘊” 或“ 心” 。

因此學習“ 苦” ,

就是學習“ 五蘊” ,

學習稱之為“ 我” 的事物。

2 0 1 2 年9 月7 日A

0 0 : 0 0 : 4 8 ~ 0 0 : 0 1 : 2 0

8

佛陀開示道:

簡而言之, 五取蘊就是苦。

我們所執取的蘊就是苦,

蘊自身已經是苦了。

為什麼佛陀使用“ 取蘊” 呢?

只用“ 蘊” 不行嗎?

因為有些蘊並不是屬於“ 取蘊” 。

“ 蘊” 有兩種:

“ 取蘊” , 即世間人所擁有的蘊;

而所有出世間的心則是屬於“ 非取蘊” 。

出世間的心不能稱為“ 取蘊” ,

不在“ 苦堆” 之中。

因此, 如果修行直至出世間, 就會離苦,

自此不再受苦。

2 0 0 7 年1 2 月2 9 日B

 0 0 : 1 4 : 1 5 ~ 0 0 : 1 4 : 5 3

9

色法本身很難觀。

比如, 手、腳、毛髮、指甲、牙齒、

皮膚、肌肉、肌腱、骨頭,

它們都是身體的局部,

但不是色。

真正的色是“ 四界” :

地、水、火、風。

在頭髮裡也存在四界:

硬的部分是地界;

但是地界裡為什麼它的原子或分子能夠聚合?

原子或分子聚合的力量, 稱為水界;

能夠“ 流動” 的, 是風界;

它本身擁有溫度, 有的熱, 有的涼, 是火界。

四界潛藏於每一根頭髮裡。

因此, 一根頭髮裡有非常多的色, 除了上述的, 還有其他的色:

香境色、味境色等。

因此, 要想觀到真正的色是異常艱難的,

僅僅只是把它們弄懂就已經不容易了。

因此隆波教導大家時,

有時候只是先簡單概略地開示:

有覺性, 知道色、知道名。

因為身體並不完全與色一致,

心也僅僅只是名法的一種。

2 0 1 0 年1 0 月1 0 日A

0 0 : 1 1 : 1 3 ~ 0 0 : 1 2 : 2 4

1 0

名法有四種:

受蘊— — 樂受、苦受、舍受;

想蘊— — 記憶、界定;

行蘊— — 造作好、造作壞、造作不好不壞;

識蘊— — 對所緣的感知,

也就是心, 即對於呈現在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心方面的所緣的感知,

以上這些稱為“ 名法” 。

2 0 1 0 年1 0 月1 0 日A

0 0 : 1 0 : 5 1 ~ 0 0 : 1 1 : 1 2

1 1

“ 想蘊” 指的是記憶與界定。

“ 記憶” 與“ 界定” 並不相同。

記憶是指:

依據儲存的舊有資訊, 判定正在呈現的所緣,

能夠記起“ 這是這個, 那是那個” 。

界定是指:

根據原有資訊,

推測從未見過的新事物。比如, 小時候見過貓,

見到與貓外貌相似的老虎時, 就將之界定為大型的貓。

界定可能正確, 也可能錯誤。

2 0 1 0 年1 0 月1 0 日A

0 0 : 0 8 : 5 0 ~ 0 0 : 0 9 : 3 2

END

/ 譯者聲明/

由於受到語言以及個人修證水準所限, 跨越語種後很難如實還原隆波帕默尊者的本意。 譯作若有任何不精準之處, 完全歸責於我們, 歡迎大家不吝指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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